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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易事特近5年虚增营收逾40亿元 证监会开出3250万元“预罚单”

发布日期:2024-07-22 04:44    点击次数:165

(原标题:ST易事特近5年虚增营收逾40亿元 证监会开出3250万元“预罚单”)

近日,中国证监会对ST易事特(300376)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。

经查明,ST易事特涉嫌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、融资性代采业务、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利润总额,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具体来看,ST易事特2017年至2021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0.74亿元、虚增营业成本35.25亿元、虚增利润总额3429万元。

对此,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易事特予以警告,并处以800万元罚款;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元罚款;对其他责任人予以警告,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金额的罚款。上述罚款总额为3250万元。

在上述公告中,中国证监会还指出,何思模于2018年5月24日、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处以行政处罚2次。何思模作为ST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,组织、指使公司虚增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利润总额等事项,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,违法行为情节严重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拟决定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。

此外,ST易事特公告称,根据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认定的情况,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公司股票简称自2024年7月9日起由“易事特”变更为“ST易事特”。

鉴于上述情况,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,若因ST易事特信披违规而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公司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。鉴于证监会已下发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初步判断,于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ST易事特股票,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或可向公司索赔。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,可通过微信公众号“大众证券报”(特征码:11)报名登记,最终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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